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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七天妥善执结一起涉执信访老案

  发布时间:2008-07-09 09:31:52


     6月18日,一起申请人通过信访向长葛法院院长反映的,执行十年一直没有进展的损害赔偿纠纷“死案”,接受院长指令执行的老城法庭干警,坚持以人为本,巧用“三步法”,仅用七天就使当事人双方在庭长的主持和村民调解员的见证下,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申请执行人程陆伟系长葛市老城镇六六湾人,1997年8月14日中午在自家平房上玩时,被被执行人程帅杰用弹弓击中左眼,经长葛市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角膜穿通伤及外伤性眼底出血。在诉讼中长葛市法院司法鉴定构成Ⅷ级伤残。法院依法判令程帅杰支付给程陆伟医疗等费用共计9687.79元。1998年6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尽管执行干警多次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强制执行,因双方矛盾深,被执行人程帅杰又一直无履行能力,使执行步入困境达十年之久。

    在长葛法院今年第三次开展集中大接访时,院长张军亲切接待了抱着试试看态度来访的申请人程陆伟及其母亲,在认真听取了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后,张军院长当即指令辖区老城人民法庭负责执行,要以保障民生为已任,限期结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老城法庭接到指令执行任务后,庭长董保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进行部署,提高对办理信访案件重要性的认识,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三步走”执行方案。为全面吃透案情,他们首先深入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摸底”。在走访中通过征求双方意见,及时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听证。由于双方积怨深,抵触情绪大,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寸步不让,被执行人以无履行能力,随时接受拘留,使听证无果而终。而干警们通过听证详细掌握了双方争执焦点。

    为减少双方的矛盾隔阂,消除对立情绪,促进关系融洽,实现和谐结案目标,干警们接下来积极与当事人开展“互动”工作。干警们冒酷暑战高温,与当地村干部和民调员沟通交换意见,在争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的同时,分头走进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干警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辩法析理。既讲依法办事,又从实际出发进行换位思考的说理,干警们人性化的工作方法唤起了双方的同情心和应负的责任心。

    看到自己的工作终于使双方有所心动,干警们适时掌握火候,抓住时机开展“拍板”工作。6月18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和村干部民调员一起高兴地来到材委会办公室,董保明庭长在进一步与当事人交换思想后,果断向双方提出执行方案,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认真思考后,互谅互让,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现金6300元并承担450元诉讼费为两清,其余3387.79元申请人自愿放弃。被执行人在亲友的帮助下,当日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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