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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法院完善监督机制开展阳光审判

  发布时间:2012-10-16 17:36:34


    为切实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实现准确打击犯罪、有效保护人民的职能,魏都区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对正在审理过程中的案件实施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内部监督。审判委员会和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不定期突查庭审情况,检查案件卷宗。

    加强外部监督。设立专项斗争举报箱和监督电话,接受诉讼参与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拓展监督的内容,实行程序、实体全面监督。既包括审判管辖、回避制度、送达、庭审程序、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程序决定的合法性和司法礼仪等程序性事项,也包括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定罪量刑以及裁定的正确性等实体性内容。

    规范监督的程序,注重依法纠错监督。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立即依法启动相应纠错程序,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法办理案件的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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