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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法院千里之外追“老赖”执结“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2-10-21 20:46:30


    9月29日,禹州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往返3000余公里,圆满执结一起当事人长期规避执行的“骨头案”。

    9月18日上午8时,申请执行人徐某打电话说,他申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躲藏在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请求执行干警前往执行。这是一起典型的规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王某为躲避执行,长期在外下落不明。为尽快使此案得到执结,当晚,该院执一庭庭长李建武等三名干警乘坐从郑州至银川的火车,经过二十几个小时奔波,赶到被执行人所在地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通过查询十一家银行及储蓄机构,共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2万元。但这与4.6万元的执行标还有较大差距,执行人员决定再查询王某的其他财产。当天下午,执行干警在阿拉善盟车管所查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一辆轿车。9月21日天刚亮,执行干警就开始对车辆进行“地毯式”查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五个小时的排查,终于在该县城的体育馆附近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车辆。在当地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该车被顺利扣押到了当地法院。

    得知存款被冻结、车辆被扣押的王某从北京打来电话,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王某同意支付42000元。9月29日,被执行人王某委托他人交付了执行款,这起“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禹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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