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襄城县法院经对2002年至2008年4月底审理的“两抢一盗”案件287件451人专题调研,发现当前“两抢一盗”犯罪呈现八大特点,应引起重视。
八大特点是:
一是重新犯罪的人员不断增多。287件451名罪犯中,曾受刑事处罚或被送劳动教养等有犯罪前科的52人、涉案44件,分别占12%和15%,比2002年以前的平均水平分别上升了5%和8%。
二是罪犯文化程度低。451名罪犯中,文盲37人,占8.2%;小学文化225人,占49.9%;初中文化的188人,占41.7%。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占到全部“两抢一盗”案件人数的91.6%。
三是罪犯呈低龄化趋势。451名罪犯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59人,占13.1%,比过去上升了6%;18-30岁的有187人,占41.5%,比过去上升了17%。三十岁以下246人,占54.5%,比过去上升了23%。
四是流窜作案突出,并呈地域性。罪犯户籍地不在襄城县境内的有82人,71件,分别占18%和25%。其中,南临的平顶山市就有34人26件,分别占42%和37%;许昌市其他县(市)区31人、20件,分别占38%和28%,其中仅北临的禹州市就有16人、12件,分别占52%和60%。省内其他地区16人、12件,外省1人、1件。
五是女性“两抢一盗”犯罪抬头。451名罪犯中,虽然女性仅有5人,占0.01%,然而在2002-2005年4年间,无一起女性作案。从2006年开始,两年多时间就有5名女性作案,增长幅度如此迅猛,应引起我们的严重关注。
六是团伙犯罪较为突出。287件案件中有100件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涉及人员257人,占总涉案人数的57%,最多的一件是14人。2人以上5人以下共同作案较多,占87%,而且分工明确,组织严密。
七是农民和无业人员犯罪居多。451名罪犯中,农民有419人,占92.9%;无业者26人,占5.8%。农民和无业者占总人数的98.7%,是“两抢一盗”犯罪的主流。八是涉农案件上升较快。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留守的老人、妇女和儿童防范、制止“两抢一盗”犯罪能力有限,加之乡镇派出所警力薄弱,不能及时出警制止。287起案件中,针对农民的有109件,占38%,比过去上升了13%。
针对以上情况,襄城县法院建议: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建立防范网络。首先,公、检、法机关要加强协作,对涉案数额大、流窜作案地域广、作案情节、后果严重及共同犯罪的主犯、累犯等,依法严惩。其次,要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利用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密切联系,加强指导,充分发挥预防、控制犯罪的前沿阵地作用。
二是加大管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两抢一盗”犯罪。公安、工商、税务、城管等单位应加强协同,加强对重点人口和高危人群、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管理和控制,重点加强对废旧收购业、修理改装业、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首饰加工和寄卖典当等行业的有效管理,堵住销赃渠道。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自律意识和自卫能力。应广泛开展法制教育、预防犯罪教育等,增强群众法制意识;教育群众自觉抵制购销脏物,减少赃物需求市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犯罪行为、提供破案线索。
四是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力度。一方面要适当加强乡镇派出所力量,另一方面要发动群众组织治安联防队,采取多种手段开展群防群治,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电子监控系统覆盖至乡镇主要部门、农村主要街道,加强防控能力。
五是做好对无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无业人员的就业辅导教育和职业培训,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避免待业人员、农民的无序流动。
六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学校应增设法制课,政法机关与学校建立法制教育互动平台和长效机制,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七是落实帮教计划,实施综合治理。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狱等部门,应当加强狱政教育;人民法院应当做好缓刑犯的回访考察工作,教育帮助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同时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培训、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为其营造一个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防止其再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