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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法官为全市中小学法制教师上法制教育辅导讲座

  发布时间:2012-10-30 09:11:10


    10月28日下午,许昌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徐小燕受许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邀请,到许昌市第十二中学作了一场题为《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制教育讲座,全市中小学校长、法制副校长、法制课教师共400余人参加了法制教育讲座。

    讲座由发生在山东省东营市一名八年级学生因学校要求学生剪头发,学生不愿意跳楼自杀的案例入手,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生的一个个真实、生动案例,对当前青少年犯罪违法犯罪的成因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剖析。就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校方而言,徐庭长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广大青少年树立自尊、自强、自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二是要教育广大学生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针对学生存在的不良行为要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四是疏导矫正学生心理障碍;五是做好差生的思想工作,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的内容;六是可举办家长辅导班,实施家庭细胞工程,抓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建设”。

    参加讲座的广大教师听课后,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深感自身责任重大,对于下一步更好地了解、掌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有了明确的方向和认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作为负责学生法制教育的教师,要充分发挥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把年轻一代培养成为合格的适应时代要求的公民。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中院刑事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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