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在案件庭审、调解和执行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陪作用,每起案件都确保至少有1名陪审员参与,陪审员参审率达到100%,形成“陪审+陪调+陪执”的“三陪”模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审判环节,庭审前,该院全力保障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享有知情权;在庭审中,让人民陪审员可以充分提问;在庭后,积极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在合议过程中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等,杜绝陪而不审、陪而不议现象。
在法官协调案件过程中,该院主动请人民陪审员在现场协助协调,充分发挥其根植于基层、置身于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协助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在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的同时,有效地促进了案件的妥善处理。目前,经人民陪审员参与协调的案件无一涉诉信访。
在非诉执行案件中,该院利用人民陪审员得天独厚的群众工作优势,通过采用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的执行模式,大大钝化了官民矛盾,提高了执行效率。今年截止目前,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经协调后自动履行的占非诉执行案件结案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