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严重的医患纠纷案件,有效避免了矛盾扩大成医闹事件。 案件中4岁的女孩郭兰兰(化名)不慎摔伤,医生诊断为左尺骨中段发生了骨折,对郭兰兰进行治疗后让其回家休养。在后来的复查中,郭兰兰表示胳膊一直疼痛难忍,负责诊治的张医生表示“这很正常”。一年以后,郭兰兰的家人发现其胳膊不仅疼痛不止,而且生长不正常,到另一家医院检查发现其胳膊因误诊已形成陈旧性骨折,为此病人父亲多次到原来的医院理论,但没有结果,后将医院告上法庭。
该案件双方分歧较大,郭兰兰的父亲认为,张医生及其所在医院存在过失,给病人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延误了病情的治疗,并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用等3.1万余元。该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为该病人进行治疗的张医生已经不在他们医院工作了,医院不该为此承担责任,但医院希望原告心平气和地解决这一纠纷。
承办法官认为,医院误诊致使病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事实存在,并且病人及其家属为此受到了一定的精神和物质的损害,但该医院表示出了希望达成了调解协议的意愿,所以达成调解的可能性很高。经过办案法官的努力,一方面做医院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说服院方要积极面对问题,勇于承担责任作出赔偿,另一方面说服病人家属以孩子利益为重,妥善处理纠纷,不延误病人的治疗。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郭兰兰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有效避免了双方矛盾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