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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诉讼指导六到位满足群众新需求

  发布时间:2008-07-15 08:09:15


    长葛市法院针集中大接访中部分群众咨询案件时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能力不强和在诉讼过程中存在六种模糊认识等问题,积极采取“六到位”措施,着力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工作,积极提供百姓迫切需要的法律咨询,并在立案庭确定专人为当事人口诉立案,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要、新期待,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一是针对当事人举证意识不强,做到告知举证责任到位。有的当事人认为到法院诉讼只要自己理由充分便可胜诉,当法庭以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时,常无法理解。对此,该院明确告知当事人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不提供原始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等的法律后果,强化《举证责任通知书》的送达工作,提示当事人依法举证。

    二是针对当事人诉讼时效意识不强问题,告知超过诉讼时效的后果到位。有的当事人权益被侵害后,由于不懂得或轻视诉讼时效,盲目起诉,结果反而败诉。该院告知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和超过时效的后果,引导当事人及时表达利益诉求。

    三是针对当事人财产保全意识不强问题,告知财产保全规定到位。有的当事人起诉时不注意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不知道通过财产保全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院提示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合法权益真正得到维护。

    四是针对性当事人诉讼调解意识不强问题,告知调解工作的性质和意义到位。有的当事人错误认为法院判决书的效力高于调解书的效力,认为调解是与对方当事人的一种妥协。该院发放《庭前调解建议书》,向当事人说明调解工作的性质和意义,并做到调解工作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进行。

    五是针对当事人独立诉讼意识不强问题,告知授权委托的注意事项到位。有的当事人过分依赖诉讼代理人,认为律师可以为自己包办一切,这种现象不仅不利于诉讼活动的进行,还加重了当事人自身的经济负担。该院告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应当履行相应手续,对特定事项的授权需要特别注明。

    六是针对当事人主动履行意识不强问题,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到位。有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确定其给付义务后,不及时主动履行义务,不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该院通过向当事人明了法律后果,强化当事人主动履行的意识。

    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诉讼指导工作,切实增强了当事人的依法化解、理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诉讼意识,诉讼能力明显提升。不少当事人称赞法院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需,真正为群众办了实实在在的好事。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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