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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四项措施推进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12-12-09 20:11:55


    鄢陵法院认真学习了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并提出“三个优先”和“四个明确”,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明确期限、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案件范围、明确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就下一步的工作开展,鄢陵县人民法院制订了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统一部署。本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对集中办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到开展集中办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为活动的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在农民工兄弟年底离城返乡之际,本法院要立即将该项工作提上工作日程,统一安排各项工作内容,及时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二是抓好两个统筹,突出社会效果和维护社会稳定。即快速办理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和达到好的社会效果统筹兼顾;优先办理专项活动案件和办理其他纠纷案件统筹兼顾,确保本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重点确保三个“跟上”,即:认识要跟上,行动要跟上,措施要跟上。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迅速投入工作,把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贯彻到专项活动的全过程;迅速成立组织并出台相关措施,为专项活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内外结合”。本法院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及网络、媒体、宣传工作,及时发现、总结活动中的好典型、好案例、好做法;充分利用活动专刊、网络、新闻媒体等平台,扩大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鄢陵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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