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顺利进行,襄城县法院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为主线,结合本院实际、发挥审判职能,集中力量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赌博犯罪、毒品犯罪和网络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特别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等犯罪;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同时,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抗性,提高惩治和预防犯罪的水平。
二是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相邻关系、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房地产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好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金融安全、企业改制和破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三农”为题、外商投资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纠纷案件,平衡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最大限度地采取协调方式处理因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管理等问题引发的行政案件,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加强执行工作。坚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一切措施都可采取”的执行工作理念,发扬不怕吃苦、敢于胜利的优良作风,尽最大限度执结每一起案件。同时,严格依法执行、文明执行,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坚决避免因采取执行措施不当而引发不安定因素。
五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大力推行“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上访群众为亲人”的涉诉信访工作理念,实现毛万春书记提出的“三个防止、三个确保”稳定工作总体目标,站在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高度,着力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各类合法及合理问题,让涉诉信访当事人稳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