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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法院巡回审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2-12-11 11:35:54


    12月10日,禹州市范坡法庭在范坡镇张朋九村巡回审理了原告贺某等3人诉被告刘某拖欠工资一案,当庭判决被告刘某支付三原告工资款共计6520元。

    家住范坡镇贺某、马某、赵某均系农民工。今年5月份,3人跟随同村的包工头李某,到禹州市城区某建筑工地打零工,并约定每天工资80元,工资由包工头李某负责结清。工程结束后,开发商没有将工资付给包工头李某,李某就给贺某、马某、赵某3人打了欠条,并约定,只要开发商将工资兑现,李某就将工资付给3人。10月份,开发商将拖欠的工资付给了李某,李某却以种种理由不将拖欠的工资款兑现给3人。无奈情况下,3人到范坡法庭起诉,要求追回李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徐勇锋多次寻找被告人李某的下落,但均无结果。为增强了农民工的自我保护能力,扩大法律宣传效果,范坡法庭遂决定在被告人李某所在的村里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该村村干部和群众参加旁听,从而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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