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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突出四位一体

  发布时间:2008-07-16 09:19:24


    为确保法院队伍建设取得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今年以来,长葛市法院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机制,重新制定修改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并形成了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教育、制度、监督、责任并重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

    一是突出廉政教育。党组成员带头讲廉政课,院长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课,党组其他成员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门讲一次廉政课;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干警每月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纪检监察部门对新任干部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同时,大力开展“廉洁法院”、“廉洁法庭”、“廉洁法官”、“廉洁家庭”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领导和监督。建立以案件审判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对案件审判的全程跟踪与管理;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独任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案件审理期限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保障公正与效率;认真执行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采购、基建工程管理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加强涉案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纪执行财经纪律。

    三是深化监督监察。制定科学的案件评查标准和方法,重点评查发回重申、二审改判、再审改判以及当事人反映强烈的违法执行、拖延执行等案件,及时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线索;加强接待来访、处理来信、旁听案件、指导办案工作,实施动态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每年至少听取2次人民陪审员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扬和促进司法民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每年召开两次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明确要求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发现干警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不良倾向时,要及时谈话、告戒;发现办案质量和效率存在问题时,要会同研究整改措施;发现违法审判线索、错案线索时,要及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分管部门干警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除深刻剖析、总结经验教训外,要做书面检讨,并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处罚。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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