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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

老板拖欠工资 法庭耐心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2-12-14 13:58:10


    临近年底,有些农民兄弟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不得已诉诸于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12月12日,禹州市人民法院梁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拖欠工资案件。

    11月月底,一对中年夫妇走进了梁北法庭,黝黑的脸庞写满了焦急与无奈。“同志,我们有事情要麻烦你们,你们可得帮帮俺。”妻子李某先开了口。梁北法庭李华庭长见状,急忙将他们让进办公室。经了解得知,李某今年2月份以来,在陆某的织布厂做工,10月底结算李某工资一共有1.5万元。眼看就到年底了,一家老小处处用钱,虽然手上有老板给他们打的欠条,可老板怎么说就是不发工资,无奈之下想到诉诸法律来解决。

    了解情况后,李庭长对二人进行了一番安抚,然后查看了他们的工资欠条,引导他们到立案庭办理了立案手续。在法庭调解时,李庭长便向拖欠的老板说法释理:“陆老板,你长期拖欠工资,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这种做法都是不对的。帮你干活的这些人一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挣点钱不容易,对于一个农民家庭,他们没有其它的收入,上有老下有小,孩子上学,一家人吃饭穿衣,哪一样不需要钱,都等着这工资呢,你应该多为他们想一想。再说,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都明确规定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相信你也不希望等法庭判决解决此事,希望你今天能给农民兄弟一个明确的答复。”

    经过李庭长的耐心讲解,陆老板最终道出了实情。原来,前一段时间陆老板厂里出了点事,生意不是很景气,目前资金运转困难,他也很想发工资,让辛苦一年的工人都能回家给家人一个交代,可现在这种情况真是无力支付,并表示现在就开始向自己的客户催账,尽快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在李庭长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陆老板当场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并当庭支付了5000元的工资,并承诺春节前付清余额。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禹州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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