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法院在非诉执行案件执行中,坚持做好“三个到位”和谐执行,为和谐创业、富民兴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今年1至6月,共执结非诉执行案件126起,无一矛盾激化。
一是法律宣传到位。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新类型非诉执行案件,法院在审查阶段即与行政执法部门有关执法人员联合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将有关法律、法规条款摘录印制成传单下发到被处罚对象手中,保障处罚对象能在受处罚前和处罚后充分享受到有关告知等权利。使其在共同学习中有利于相互统一思想提高服务意识,把法律宣传贯穿于执行过程的始终,进一步增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透明度,取得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执行程序到位。法院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执行的有关程序进行。立案后,针对同 一批类型案件,及时组织集中统一听证,让行政执法机关在听证程序中充分析法说理,使受处罚者罚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
三是执行效果到位。该院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对环保排污行政处罚案件,以改善、制止排污措施为执行的第一效果、第一目的,只要被处罚者积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了污染,准予行政执法机关对经济处罚点到为止申请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