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文明创建 -> 法官风采

和忠同志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3-01-10 14:58:28


    和忠,男,1969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3月入伍,历任战士、排长、连指导员、副营职助理员。2003年10月转业到魏都区法院工作,现任魏都区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兼宣传教育科科长。

    和忠同志凭着他在部队历练出的较高的政治素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在法院工作的短短几年中取得了斐然成绩。近年来,和忠在做好大量繁杂的政工人事工作同时,刻苦钻研业务,撰写各种文秘材料30余万字,上报信息600多篇,填写各类报表2000余份,起草规章制度40余项。该同志自任宣教科科长以来,他积极履行法制宣传工作职责,组织策划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他勤奋努力,在各级媒体发表文章2000余篇,其中中央级600余篇,省级800余篇,使魏都区法院的宣传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他连续多年被河南省市两级法院、市区两级政法委和市区两级组织部评为“法制宣传工作称先进个人”,许昌市中级法院评为“优秀政工干部”、“优秀军转干部”,多次被魏都区委评为“五好”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组工信息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三年被评为区“优秀公务员”;200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7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08年被许昌市团委、市中院等二十余个单位表彰为许昌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卫士”。2006年以来,他所在的政治处连续多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政工部门”, 2011年魏都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一、爱岗敬业,积极投身法院建设发展

    和忠自任宣教科长来,即以高昂饱满的工作热情,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勤奋努力的工作态度,快速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

    积极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在法院开展的规范司法管理活动中,他参与了起草《目标管理考评办法》、《思想政治工作若干意见》、《法院队伍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为该院规范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在近几年法院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作为院活动办主要成员,从拟定方案、组织实施到检查验收,他协助主要领导以严密的组织、灵活的方法和创新的精神,有效地推动活动扎实深入进行。他将法院开展活动的新做法、新经验及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及时写成材料,向省、市、区活动办和上级法院报送,信息上报数和采用率均居本系统和全区前列,受到市委、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表扬与肯定。

    积极探索干警培训工作新机制。对干警进行各项教育培训是宣教科一项重要工作。为提高干警素质,和忠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教育培训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把对法官队伍的培训从过去的注重学历为主向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转变,从应急性、临时性的培训为主向系统化、规范化的续职培训转变,从普及性培训为主向职业化、精英化培训转变。在他的提议下,该院通过邀请知名教授为大家做辅导讲座,邀请市中院资深法官案例教学,有针对性地研究审判业务,形成课堂教学和审判业务研究并举,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新模式,使法官们在审判理论上得到熏陶。目前,该院的教育培训模式日趋完善,法官队伍正朝着专业化、精英化迈进。全院干警,现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占全院总人数的89%,其中研究生与在读研究生7名。

    切实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组织该院陪审员进行各种培训,集中观摩有代表性、有典型意义、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的审理,在审判实践中提高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陪审能力。去年以来,该院36名人民陪审员共陪审案件2869起,为该院的审判活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目光敏锐,强势宣传法院形象

    2012年9月4日,一则题为“许昌法官主讲开学第一堂课”的报道同时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教育报》、《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法制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法院网》等多个媒体的显著位置刊登。而这篇报道正是和忠以敏锐的新闻眼光,“以小见大”,将魏都区法院法官进校园活动这一实例加以整理即时予以报道的。

    近年来,他凭借着自己扎实的文字功底,敏锐的新闻目光,吃苦耐劳的工作干劲,很快进入角色。在宣传报道工作中,他把宣传法院的工作实效、树立法院形象放在首位。对该院出台的重大举措,取得的工作经验,涌现的好人好事,他都及时归纳整理,积极撰稿宣传。他所撰写的“新疆采棉法律相伴”、“亲情电话报平安”、“让天平伴雏鹰成长”、“魏都法院对‘老赖’限制出境”、“法律相伴军旅路、固我长城解后忧”等稿件分别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法制报》、《许昌日报》等以头版、头题或重要版面刊登。他注重弘扬时代主旋律,着力宣传法院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努力塑造法院的良好形象。他根据该院民二庭法官杜捷带病调解案件,秉公办案的先进事迹,写出了《有这样的好法官,我们到哪儿打工都不怕》一文,先后被《中国法院网》、《河南法院网》采用,并在全区政法系统演讲,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今年“八一”前夕,他总结该院优秀军转干部的先进事迹,撰写了2000多字的通讯《永不褪色的军旗》,热情讴歌新时期优秀军转干部的风采,被多家媒体采用。这些报道树立了魏都区法院的良好形象,对人民群众认识法院、了解法院、信任法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以笔当剑,鞭挞丑恶弘扬社会正义

    作为一名转业干部,和忠嫉恶如仇。他虽然没有直接从事审判工作,但他以手中的笔作为利剑,鞭挞丑恶,弘扬社会正义。

    当今社会,贪污腐败现象人人痛恨,他利用在法院工作能及时掌握该院审理的贪污、受贿及其它职务犯罪案件的便利,争取第一时间将这类案件报道出去。近两年,他先后报道了《鄢陵县地税局长30次贪污受贿70万获刑10年》、《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涉嫌受贿107万被公诉》、《许昌一正处级调研员挪公款2195万获刑18年 》等案件,让群众拍手称快的同时,也给国家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震慑了心存侥幸私欲膨胀的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广泛应用,网络犯罪逐渐成了犯罪分子瞄准的目标。为提醒群众擦亮目光,避免上当,他深入刑事庭,搜集关于网络犯罪的案例,并将其整理报道。他根据该院审理的利用网络购物实施诈骗,跨省25省,作案18起,诈骗金额7万余元一案,写出《以兜售低价电脑为饵 淘宝网上狂骗7万余元》一文,以较大篇幅刊登在中央、省、市级多家新闻媒体上,许多读者看到此文后,打来电话,感谢对他们网上购物做出的提醒。他根据该院审理的一男青年对女网友骗钱骗色一案,写出《网友借钱销声匿迹女孩千里追讨借款》,及时提醒女青年网络交友要慎重。根据青少年自制能力差容易导致犯罪现象,他撰写《父母离异疏于监管 网瘾少年入室抢劫》用以警示他人。

    两年来,他根据该院审理的刑事案件,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各级媒体发表了300多篇案件报道,揭露了犯罪分子罪行和作案手段,收到很好社会影响和普法效果,受到了人民群众和新闻单位的一致欢迎。

四、深入普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和忠以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为己任,采取最为群众接受、最令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维护社会的平安稳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逐渐增多,许多青少年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而走上了犯罪道路。针对这一现象,和忠将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作为宣教工作的重点。在院领导的支持和学校的配合下,他在辖区部分中、小学校开展了“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让同学们模拟担当法官、公诉人、律师、被告人,让同学们知道法院审判的整个过程,了解法院的职能,直观地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 模拟法庭受到了师生的一致欢迎。他们反映,这种法制教育方式新颖别致,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使同学们既学到了法律知识,受到了深刻教育,又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要想社会平安稳定,必须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此,该同志将普法教育深入到社会每个层面。在院领导的支持下,他先后组织策划了法制教育进社区、农村、校园、企业、军营、监狱等系列活动,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开展的“法律进社区”活动中,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社区群众的法律咨询,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对部分社区居民进行专题知识讲座,教他们如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开展的“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利用庙会、集市等各种场合,向村民赠送法制书籍和法律援助连心卡、提醒卡,零距离解答村民的法律咨询,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使百姓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做守法公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在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中,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结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组织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向学生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同时,与学校联合举办了“法在身边”等法律常识竞赛活动,寓教于乐,增强了普法教育的趣味性;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中,针对民营企业大量出现,私营经济在全区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的实际,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发生的经济纠纷,邀请经济合同方面资深法官帮助他们及时寻找对策,建立法律台账,实行一厂一策,增强企业依法发展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环境;在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中,通过为官兵上法制课、开设军营模拟法庭、为官兵赠送法律书籍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提高辖区部队官兵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在开展的“法律进监狱”活动中,围绕服刑人员所关心的法律问题,结合近年来我院判处的一些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重点讲解了婚姻法、继承法、刑法、监狱法等法律条文,并就服刑人员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这些活动的开展,均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魏都区法院被许昌市委、市政府授予2006—2011年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姚永丽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36245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