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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深入乡村去调解 力保稳定保和谐

  发布时间:2008-07-17 17:51:25


    为确保奥运会期间的祥和稳定,鄢陵县法院干警们,冒着高温酷暑,深入到乡村农户家中,对受理的案件摸底排查,了解社情民意,积极与村委干部沟通结合,准确把握案件当事人的心理,把调解的平台前移至田间地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院张桥人民法庭六、七两个月所审结的案件,除一件公告缺席判决的案件外,可调案件的调撤率达百分之百。

    一、变坐堂问案为深入乡村农户家中。今年,巡回办案是人民法院向社会承诺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为把这一实事真正落实,把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真正发挥。该院张桥法庭在处理葛某与张某离婚一案中,双方亲属曾数次发生撕打,矛盾激化,但葛某在法庭调解过程中,谈到离婚的时,说话总是吞吞吐吐,在旁陪同的葛父总是抢着讲话,致使调解数次未果,法庭看到这一不正常的情况之后,及时赶往葛某生活的村中了解情况,得知葛某与张某平素感情尚可,双方家长因在子女管教方面出现意见分歧,导致双方家长矛盾上升。葛父声称,如葛某不与张某离婚,便断绝父女关系,迫于压力,葛某才提出离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法庭针对性地对双方的父母进行了批评教育,葛某与张某很快经法庭调解和好而结案。

    二、变坐等当事人举证为主动了解社情民意。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举证的基本要求,但对于基层法庭来说,过分地强调当事人举证,对于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的村民来说,是十分困难的,再加上农村家族势力和宗族势力观念严重,过分地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往往使有理的当事人打不赢官司。因而造成他们有理讲不出,心理郁闷,极易造成矛盾激化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干警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当事人的文化素养等情况的不同,有选择性地指导当事人申请法庭调查取证,从而能够掌握案件的第一手材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张桥法庭受理的几起返还彩礼的案件,法庭就是指导当事人申请对被告和婚姻介绍人调查取证,从而准确掌握了彩礼的数额,在案件调解时做到了有的放矢,使案件很快地调解结案。

    三、变单纯办案为办案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法庭深入到乡村一线巡回办案,往往会吸引到很多群众旁听案情,法庭对案件当事人的调解过程,实际上就是一场生动法制宣讲课。为抓住这一普法教育的良好时机,该院人民法庭在深入乡村一线办案时,总是由庭长或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带队,并与当地的民调组织相结合,把每一起案件都作为典型案例向旁听的群众宣讲。张桥法庭今年在审理原告郝某某起诉追要餐费的十余起案件时,针对被告私营企业老板较多的情况,在案件审理时,主动向他们讲解合同的起草、借条或欠条的书写方法、诉讼时效、法院的管辖原则等法律知识,使他们在当被告的同时,掌握了经济纠纷的一般处理知识,促进了辖区的私营企业经济的发展,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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