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已经实施。为准确把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内容及精神实质,正确理解和适用民事诉讼法,提高法官对新修订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昨日上午,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邀请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宗敏民事审判一庭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民诉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
会上,主讲人张宗敏副庭长 首先就刑诉法修改决定的起草背景、基本内容和立法精神做了全面深入的讲解。然后分别就新修改民诉法中新增设的诚实信用、检察监督、小额诉讼程序、担保物权的实现、第三人撤消之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等六个方面修改中的热点、难点、重点内容作了逐一详细的解读,并结合修法原因、特点问题,立足大量立法、司法实践,作了深入翔实的阐释和讲解。辅导结束后,张宗敏副庭长结合新旧条文的异同和新增条文的具体内容作了答疑释义,并现场与法官进行交流。通过学习,法官们一致认为受益匪浅,表示今后要继续深刻理解其修改的内容的实质,真正将民诉法新的精神贯彻到实际审判工作中去。
会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福现强调,全体法官要以此次学习新修改民诉法为契机,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准确领会和把握各项修改内容,进一步加强研究探索,对贯彻刑诉法修正案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前瞻性的研究和探索,做到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