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奥运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襄城法院制定并实施八项措施,进一步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创优意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上来,做到“思想认识再提高、目标任务再明确、各项措施再有力”。
一是认真开展走访活动。各业务部门对今年办理的案件当事人予以回访,并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广泛走访,通过面谈或发送意见卡形式,听取和收集公众对我院工作特别是公众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制定并实施《巡回审判工作细则》,使巡回审判规范化、制度化,并利用巡回审判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十件实事。各部门要按照我院《2008年向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和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分别承诺的《2008年要办好的十件实事》,量化细化任务,各项责任到人,每件实事都富有成效。
四是继续做好大接访活动。改善接访条件,健全信访档案,,推行“定人员、定方案、定措施、定结果、保完成、保息诉、保满意、包稳定”的“四定三保一包”工作模式,依法妥善及时处理问题。
五是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强力实施“1+X”大调解模式,构建以诉讼调解为主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间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
六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官寄语”活动。从情、理、法的角度,向当事人发送充满人性化的“法官寄语”,彰显司法温情,推动司法和谐。
七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第一时间将提高公众安全感工作中的做法、经验、成果等,通过新闻媒体和信息、调研的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赢得公众满意。
八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各部门按照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责和任务,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各部门的配合,在县综治办的领导下,做好各种不稳定矛盾的排查和处理工作,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