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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法院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服务进城务工人员

  发布时间:2013-03-06 09:34:03


    今年以来,为保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大力加强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诉讼效率,开通涉及进城务工人员诉讼通道。

    对案件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证据较少,争议不大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当事人要求适用督促程序的依法适用督促程序,当事人要求按简易程序处理的,不受举证期、答辩期期限的限制,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直接开庭,若调解不成及时判决。

    对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经与当事人协商,不受30天举证期的限制,可以在答辩期期满及时开庭,开庭中采取控辩式的审判方式,即一方当事人举证说明证明的对象,另一方质证提出异议,举证一方对异议作出解释说明。

    对个别案情复杂、证据繁多的建筑合同案件,中间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维护问题,采取证据交换,书面质证,最后集中庭审式的审判方式,即首先由各方当事人填写好送达地址确认书,按照开庭时间一方举证一方答辩之后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根据争议焦点要求当事人在休庭后一定时间提供书面举证目录,举证目录包括证据名称、证明对象,然后按相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举证的份数,法院将各自提供的举证目录及证据复印件及时送达给相对方当事人,规定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提出质证意见,法院将质证意见送达给相对方当事人,相对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反驳意见,最后集中庭审,调解不成,及时判决。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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