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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开展刑事庭审示范活动

发布时间:2013-03-08 16:17:44


    3月6日上午,许昌中院刑一庭在襄城县法院开展了刑事庭审示范活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范仲瑾带领市检察院公诉处全体同志及襄城县检察院公诉科同志,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及刑侦大队30多名干警对庭审进行了观摩。

    此次示范庭严格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庭审工作的要求,对被告人王二军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考虑到案发时间过长取证困难,及被告人供述前后不一致,有翻供行为等情况,合议庭着重对证据搜集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严格贯彻了非法证据的排除制度。庭审过程中还体现了对量刑程序的重视,将定罪、量刑的事实和证据分别进行了调查和辩论。另外,庭审过程中注重保障和强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作用,通过控辩双方的平衡对抗,促进合议庭客观、全面的了解案情。

    此次示范庭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我院在刑事一审案件庭审过程中探索和积累的一些经验、成果,贯穿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条主线,同时通过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观摩和庭审结束后的座谈,进一步加强了公、检、法三机关的沟通协调,有利于汇聚司法合力,提高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协作能力。参加观摩的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干警一致认为,此次示范庭很好的贯彻了新刑诉法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庭审工作的规范性和庭审效能。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刑侦过程中依法搜集证据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刑事案件侦办质量。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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