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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四项措施转作风提效能

  发布时间:2013-03-19 10:16:37


为了强化队伍建设,更好地转变司法作风以提高工作效能,襄城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四项举措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规范机关管理,整顿工作纪律。加强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热情、态度不积极等工作不在状态的软指标的督查;严禁无故溜岗、串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坚决纠正推诿、扯皮、懒散的工作作风。

二是提高为民意识,提升司法效能。严格实行“文明服务、高效司法”,要求对当事人热情、耐心、周到,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提升司法效能。

三是加强自律意识,整顿党风党纪。加强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增加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院纪检监察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吃拿卡要”行为,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请销假制度、休假制度、值班制度,落实好岗位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形成用制度管人,保障作风建设深入持久扎实开展。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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