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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用法律手段积极为当地防汛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08-07-21 13:24:18


    随着今年汛期的到来,长葛法院根据当地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总体部署,牢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宗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为长葛市当前防汛、河务管理和依法治水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确保辖区双洎河和弗尔岗水库库区汛期河道顺、水流畅、无隐患、无险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成立领导组织。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为组长的法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抽调由40名青年党员组成的防汛突击队,明确任务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服务防汛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张军院长负责法院的防汛指挥,先后三次带领法院防汛突击队到弗尔岗水库库区防洪堤坝责任段实地查看险情,邀请河务管理站、水库管理站、水利局等有关单位人员召开座谈会,共商治水防汛大计。

    三是主管行政诉讼的副院长组织突击队员加强汛期值班,轮流到防汛任务标段值岗看守巡查险情,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开展法制宣传。组织“涉水”执法部门开展法制讲座,不断提高“涉水”执法部门人员的依法办事能力,减少“涉水”诉讼案件的发生。为防止因群众在双洎河河床和库区围堰养鱼以及非法采沙而影响汛期排洪,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岸边鱼溏和采沙现场对业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规范河道养鱼和采沙工作。

    五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该院在依法执行非法采沙行政处罚案件的同时,对该取缔的采沙场坚决予以取缔,并在执行河道两侧违法建筑物的拆迁过程中,主动与水利、城管部门和有关基层组织联系,使建筑物所有人充分认识到建筑物阻挡行洪而造成灾害的严重性,加强双洎河河道库区的管理。

    今年以来,该院共依法执行此类案件17件,拆除河道两侧和库区内非法建筑物12处,疏通了河道,保证了汛期排洪通畅,为长葛市今年的防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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