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法院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近年来,所判处的未成年人无一重新犯罪。
注重庭前教育,调查掌握未成年犯罪的成长环境。庭前与学校、村(居)委会联系,重点调查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诱因等情况,办案法官根据未成年被告人到案后的悔罪表现、案件本身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其开展庭前帮教,让他们真正认识到犯罪的根源和社会的危害性,避免重蹈覆辙。
注重庭后帮教,解决未成年犯罪的实际困难。加大缓刑犯考察帮教工作,对缓刑未成年犯根据其工作、学习和改造情况,不定期与他们谈心,并与家长沟通,避免他们重新犯罪。加强与社区、街道的联系,定期对被判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考察,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教育他们安心改造。
注重庭外教育,营造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良好气氛。通过到社区、街道开展法律咨询、办宣传栏等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群众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走进学校,通过法制讲座、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在部分中小学校进行普法宣传,使未成年人直观地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