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亲和力和公信力,长葛市法院立案庭公开向社会作出九项服务承诺,推进文明窗口创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导诉承诺。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每天有两名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法官轮流值班,配合立案法官、信访接待人员引导当事人诉讼。
立案公开承诺。推行“阳光立案”即立案法官身份公开、立案程序公开、诉讼费用公开、救助标准公开等。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答复,实施全程公开立案。
司法救助承诺。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随时审批、快速办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确保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
诉前调解承诺。在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室”,公开调解人员的基本信息,由当事人选择信得过的人员主持调解;对人身损害赔偿、家庭纠纷、邻里纠纷重点进行调解,尽量减少此类纠纷进入诉讼程序的数量,对老弱病残等不便到庭调解的案件,可预约上门调解。
便民服务承诺。在立案大厅配备当事人专用桌椅、纸笔、老花镜、便民药箱、轮椅、诉讼指南等,并设“老弱病残孕军”优先立案窗口,设立无障碍通道,设置诉前调解接待窗口、法律咨询窗口,判后答疑窗口,最大限度的方便诉讼群众。
文明服务承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周到的诉讼服务,要求立案人员规范用语、行为到位,以群众满意作为标准做好服务。
热情服务承诺。立案信访工作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笑脸相迎,为当事人提供热情服务。
首问负责承诺。立案、信访、电话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首次接待人员对当事人导诉、立案、咨询负责到底,不得以种种理由回避、推诿。
廉洁立案承诺。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 “四条禁令,最高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五个严禁”等廉洁规定,不立人情案,不办关系案,不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严把随机分案关,确保廉洁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