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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四项措施强化信访工作为奥运营造和谐环境

  发布时间:2008-07-23 14:30:16


    为给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许昌县法院要求干警增强信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取四项具体措施强化信访工作

    一是区分情况明责任。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听证会、运用调解、执行等多种法律手段,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信访案件,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努力给予及时解决;对反映情况不实的信访案件,安排专人,耐心做好对信访人的解释和疏导工作;对反映情况不实且恶意缠访,严重干扰公共秩序、办公秩序的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坚决打击,以维护法制的尊严。

    二是主官挂帅促和谐。对涉诉信访案件,院长孙福现都坚持亲自接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要结果。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信访责任书,分级负责,分口管理,集体防与个人防、普遍防与重点防、预测防与制度防相结合,加强与上级法院、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及区信访局的沟通与交流,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构建信访大格局

    三是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警素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在落实对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十件实事”和采取的四项具体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关注群众疾苦,做到尊重群众,方便群众,还群众一个公正;坚持审判公开,借鉴“马锡五审判方式”经验,深入田间地头,解决群众纠纷。

    四是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该院规定,凡因工作不实,排查不细,办案不力,推诱扯皮而发生影响稳定大局的信访问题的,该停职的停职,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党政纪责任。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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