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为主,狠抓司法为民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企业下岗工人、低保失业人员、农村贫困人员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出诉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诉讼收费“减、缓、免”制度,第一季度共为部分特困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累计1.4万元。二是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时都会收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它既为当事人减轻诉累提供了帮助,又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三是针对当前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发生多的现象,大力开展“送法进村入户”行动,积极开展普法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在边远地区的村庄设立法庭联络站、办案点,法官每月定期到联络站(点)进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四是倾听群众意见,变“上访”为主动“下访”。积极组织法官深入各乡镇、挂点村开展集中回访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做到有专人负责,尽力协调,切实解决群众申诉难问题。对回访中的遇到的问题,坚持做到认真研究,落实责任,抓紧办结,按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