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在实践工作中积极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明确要求,面对基层法院的实际情况,采取多项具体措施,要求干警扎扎实实搞好本职工作,公正司法活动,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建设平安许昌、法治许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为民司法,许昌县法院一方面充分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到学校、下农村进行法律宣传和巡回审判,加强为民司法的力度;另一方面对于生活困难的诉讼人通过减交,缓交,免交诉讼费等方式对他们进行法律救助,切实做到司法便民,司法利民。
坚持公正司法,法院对案件进行案件评审和流程监督机制,确保裁判按照严格、规范的标准运行,严把质量监督关。对当事人做好审前告知、审中释明和判后释法工作,保障人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廉洁司法,法院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廉政示范引领的作用;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培训、举办法官讲堂、整治“慵懒散贪”等活动,向干警灌输勤政廉洁的思想,培养法官廉政为民的意识,提高法院整体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