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许昌市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在河南省第三监狱召开。来自许昌中院、许昌市检察院、河南省第三监狱、许昌监狱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许昌中院申大超副院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就近年来全市减刑、假释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工作经验进行了总结回顾,就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监狱报请罪犯减刑人数比例控制、减刑幅度标准与罪犯行政奖励量化考核标准的衔接、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程序、裁前公示、检察机关的检查监督等进行了交流研讨。参会人员针对以上问题均提出了好的意见和建议。
申院长强调,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法院、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要继续团结协作,通过公开、公正的办理减刑、假释工作激励罪犯积极改造,有利于监管秩序的维护、社会矛盾的缓和、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要重点做好新旧司法解释交替期间的减刑、假释工作,做到区别适用,完善公开开庭审理制度和裁前公示等制度。要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框架内积极探索减刑、假释制度改革新举措,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外开庭审理制度,探索减刑幅度规范化制度,制定较为细致的减刑标准,量化减刑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