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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无情大爱无声 法官义助外省学童

  发布时间:2008-07-25 15:06:26


    2008年7月24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院长收到了一封来自山西的感谢信,写信人是山西省太谷县北郭村的薛宝兰。在信中,她除了感谢执行法官工作认真负责、救弱抚困外,还道出了一个“秘密”,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执行法官曾自掏腰包给她这个贫困家庭救急。

    薛宝兰的丈夫王建宝是跑运输的,2005年在许昌因发生车祸意外身亡。经许昌市公安交警支队认定,王建宝的同车司机、同为山西人的张某对此事故的负全部责任。张某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许昌市公安机关于2007年1月30日在张某家中将其抓获。后经法院判决,肇事司机张某须赔偿王建宝的家人10余万元。

    但由于张某被判刑,王建宝一家迟迟没有拿到赔偿款,薛宝兰便向魏都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得知张某的家庭非常贫困,根本无力支付巨额赔偿金,执行一度陷入困境。此间,法官曾多次与王建宝的弟弟接触过,从他口中得知王建宝去世后,留下3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和一个80多岁的老父亲,还有买车时所欠下的几万元债务,家庭的重担全都压在薛宝兰身上,孩子上学的学费一时都难以凑齐,日子过得非常艰难。执行法官悄悄从自己的工资里拿出1000元钱,寄给了薛宝兰,以解她的燃眉之急。

    由于这一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是山西省太谷县人,此案由当地法院执行较为便捷,在征得王宝兰同意后,法官迅速将案件转到太谷县。薛宝兰为感谢佟凯的义举,特意写了这封感谢信。这名法官的同事告诉记者,这并不是他第一次自掏腰包资助申请人。今年春节前,在执行一起赡养案件时,由于被执行人生活拮据,执行款一时难以到位,他曾经拿出500元钱,并买了食用油,送到申请人家里,让为打官司四处奔波的申请人感动不已。

    法官对自己两次掏钱给申请人的举动不愿多谈,只是淡淡说看到对方确实有困难,能帮一把就帮一把,没考虑太多。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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