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专门今日设立了效能督查室,对干警在管理、审判、纪律、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作风浮躁、纪律松懈、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开展督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督查室直接受院长领导,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督查室对全院16个庭室不定时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督查结果定期通报。对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查室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报党组研究后,修订完善制度,促进司法效能得以提升。
督查过程中,督查室一是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干警按照不同程度分别给予口头警告、发布督查告诫、扣除目标管理分值、整训室整训、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直至建议监察纪检部门处理等督查意见,全面整肃工作纪律。二是设立曝光台,每天对督查结果进行曝光,周一例会上予以点名批评。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将督查结果与年终考评结合起来,与干警评功评先结合起来,与晋职晋级结合起来,以督查规范执法行为,督促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