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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3-07-11 07:54:19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许昌县法院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该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际,大胆探索适合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点的少年审判方式,着力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举措。

    一是提高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人员的水平,坚持不公开审判。最大限度消除刑事处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不利影响,避免对其就业等产生负面影响,将未成年人案件的庭审活动变成法制教育的课堂。从不同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法制、道德、亲情等方面的教育,促使他们迷途知返,重新做人,避免在他们的心理上形成阴影。

    二是利用社区及相关组织的矫正功能,教育和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贯彻执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罚原则;对于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该院能与其家长及相关组织、单位共同配合做好矫正的思想工作,定期回访未成年人,经常与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增强未年成人的法律意识。

  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采用宣传栏、法律咨询、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贯彻宣传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同时许昌县法院还建议对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家长应予以严格管理,杜绝未成年人受到不健康东西的侵蚀,避免走上犯罪道路

    四是积极抓好延伸服务,开展未成年人缓、管、免于刑事处罚的罪犯回访活动。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回访考察未成年罪犯、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通过公布咨询电话等方式,加强对未成年当事人的心理矫正和疏导。对已判刑的少年犯建卡立档、定期进行回访帮教,为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帮助解决就业、上学难题和为家庭困难的已决犯申请低保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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