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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行政审判四个转变促进官民和谐

  发布时间:2008-07-31 14:25:32


    近一个时期,鄢陵法院行政审判庭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法院的文件和领导的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持续开展,特别是认真学习许昌市委书记毛万春同志的《发扬三讲好作风,打赢环境攻坚战》的讲话后,进一步转变司法观念,努力优化我县的经济环境,取得显著成效。他们的做法是:

    一是变目光浮浅为提高认识。认识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该庭干警认真领会毛书记的“多讲使命、少讲困难、多讲主观、少讲客观、多讲问题、少讲成绩”的“三多三少”“三讲”作风。认真分析行政审判在我县经济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中的任务、重点和难点,找准关键点,把握落脚点,提高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许昌精神”。让行政审判直接服务于环境优化工作,服务辖区经济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是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一方面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是支持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权威。为了减少行政争议,必须纠正行政执法程序中执法乱、乱执法的现象,必须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必须保证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为此,该庭派出业务骨干,走出办公室,深入我县行政机关,运用培训、座谈、解答咨询等形式,为我县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尽职尽责。今年上半年,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800多人次,为行政机关解答法律咨询30余次,召开座谈会3次,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是变坐堂问案为俯身调查。今年4月份,该庭受理原告陈文正不服鄢陵县人民政府为第三人陈春阳颁发的宅基证一案。若按过去思路——“开庭审理、合议、提交审委会研究,判决”,一路走下来,轻松自如,但是会案结事不了。为此,该庭先后五次到原告与第三人所在的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最终发现二人争议的背后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恩怨怨在作祟,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庭逆向思维,把功夫用在案外,认真组织乡土管所、村委、辖区人民法庭座谈,在多方一致努力下,原告与第三人达成互换宅基协议,使第三人在拆除旧房屋半年后重新开工兴建新房,几方当事人皆大欢喜。

    四是变本位主义与胸怀全局。行政庭法官一致认为,在现阶段社会形势下,一味低头办案,不问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只能会好心办错事,甚至给当前的经济运行和社会稳控工作增添不良因素。因此,该庭服从服务于全市优化环境的大局,服从服务于奥运期间的社会大局稳定。在审理、执行案件中采取古人以和为贵的思想,大胆引入行政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局面,在非诉执行工作中慎用强制措施,提高执行艺术,力争达到双赢,今年六、七月份共执结64起案件,无一件采取强制措施,无一上访信访。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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