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管理 -> 队伍建设

短信“四提醒” 敲好廉政钟

  发布时间:2013-09-29 08:16:48


    为加强国庆节期间法院队伍的廉政建设,在国庆节到来之际,鄢陵法院早安排,早部署,防微杜渐。用短信“四提醒” 敲好廉政钟,筑牢干警“廉政防火墙”。  

    “四个提醒”。即:提醒全院干警增强廉政守纪意识;提醒节假日出外度假的人员在外要遵纪守法;提醒一线审判和执行人员要做好廉洁自律;提醒干警家属要强化廉政提醒意识,做好廉内助。同时重申了“四个严禁”。即:严禁以各种理由、借口收受各种名目的“红包”、礼金及有价证券;严禁参加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委托代理人或者中介机构支付费用的各种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到与自己身份不符的娱乐场所消费:严禁动用公车特别是警车旅游、办私事。

    “廉政手机短信”是该院廉政文化建设和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长鸣廉政警钟,既教育了干部职工,又从源头上预防了重大节日腐败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姚永丽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56916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