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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审判统筹兼顾执行有效缓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3-09-29 08:54:13


    统一司法四项认识、采取保全措施……,长葛市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在审判环节统筹兼顾执行工作,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问题,使执行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循环发展道路。

    统一司法思想认识。教育审判人员牢固树立立案、审判和执行一盘棋思想,办理案件时着眼全局,在审判阶段兼顾执行环节,努力做到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形成法院内部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立案和审判环节,审判人员主动告知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进行必要的查封、扣押和冻结,防止当事人隐匿或者转移财产。2013年以来民事诉讼采取保全措施143件,为顺利执行奠定了基础。

    加大诉讼和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在审判环节注重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力求提高案件调解率和主动履行率,切实做到“服判息诉”。2013年以来调解的民商事纠纷510件,主动履行率71%,减少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

    强化拒不履行责任意识。该法院对有履行义务具体内容的纠纷,均在判决主文后均加上一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内容,敦促义务人主动履行,提高自动履行率。

    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在立案、审判、执行部门之间,实行诉讼信息资源共享,审判业务部门和执行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力度,立案庭、审判业务部门及时向执行部门通报情况,积极做好应对工作。全体执行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立执行联席会议,加强执行信息共享,研究执行对策,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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