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前身是1949年许昌市人民政府成立后建立的司法科。1951年7月撤销司法科,建立许昌市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坐落于魏都区延安路39号。全院现有人员131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3.9%,其中硕士10人,占总人数的7.6%,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魏都区法院年收案数量均在10000件左右。近年来,魏都区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紧紧围绕“抓审判质效提升、抓诉调对接创新、抓为大局服务、抓信访案件化解、抓法官队伍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抓重点,克难点,举亮点,团结拼搏,奋勇争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进展。
魏都区法院被河南省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多人荣获二等功、三等功。被原济南军区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表彰为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先进单位,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审判质效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