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如果一件案件审理完成后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一般来说这件案子的原被告双方矛盾是异常尖锐的。而在许昌县法院有一起执行案子,不仅执行原告向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而且执行被告拉着法官的手连声说感谢。
1978年,魏永才租用了许昌县豪丰有限公司的两间门面房,当时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房租每月每间200元,就这样魏永才断断续续的交了房租,直到2011年企业要扩大生产,想拆除这一排门面房。老租户魏永才“久租成占”坚决不同意搬离。无奈的企业把魏永才告上法庭。2012年经过许昌县法院和许昌市中级法院两级审理,两级法院均判决魏永才败诉,在一个月内搬离企业的门面房。
输了官司的魏永才决定死扛到底,另一方面企业着急扩大经营,只能申请强制执行。许昌县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判决的魏永才处以5万元的罚金,并冻结了他的银行账户。败诉的魏永才是抱着 “打死也不搬”的决心准备“死磕到底”。执行庭的法官张明宇收到了这件棘手的执行案件,在许昌县法院“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中,张明宇正是豪丰有限公司的联络法官,他详细了解了案子的原委后,他开始多次实地走访了魏永才一家。魏有才租用这两间门面房已经30多年了,说是租而每间门面房一年的租金只有2400元,而这房租也是断断续续的交了没几年。魏永才平时不仅在这两间门面房里做小生意,而且他80多岁的老母亲也和他生活在这里,用他自己的话说“住在这交通方面,生活便捷”。张明宇明白一般的强制执行手段是不能从根本化解矛盾的。只有时间允许张明宇就会来老魏家坐一坐,拉拉家常,给他讲讲法律。时间长了魏永才告诉张明宇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这房子是企业的,但是自己想买下来,就是企业不卖给他。而且因为他一直住在这里,老家也一直没盖房子,他想等老家的房子建好了再搬。张明宇理解魏永才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老家还在建房,挣钱不容易,张明宇告诉老魏“只要你能依法搬离,我去找院长说明情况,协调减免你的罚款。”
2013年9月,张明宇亲自去银行解除了对老魏账户的冻结。10月老魏一家搬进了新盖好的房子。老魏拉着张明宇的手激动地说“谢谢你,谢谢你……”2013年10月25日,豪丰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燃放鞭炮给张明宇和许昌县法院执行庭的法官送来了“执法如山”的锦旗。
在这起矛盾纠纷异常尖锐的执行案件中,法官用细心,耐心、关心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和感谢,使得案件和解执行,而法官张明宇说:这才是他最高兴的事情。(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