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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坚持“三个至上”专项打击活动见实效

  发布时间:2008-08-05 14:20:35


    长葛法院在打击“两抢一盗”活动中,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将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活动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树立正确的刑事司法理念,突出刑事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取得了良好实效。

    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始终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手段,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依法快审快判,为确保案件质量,努力做到“四个并重”:即实体与程序并重、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并重、案前指导与严格把关并重、审判业务与辅助工作并重,用法律武器维护了安定团结的发展局面。

    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该院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的盗抢犯罪分子,坚持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对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伤害及过失类犯罪,以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促进和谐为原则,在调解和好的基础上从轻判处。对那些偶尔走向犯罪道路、情节轻微又具备帮教条件的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留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庭审中注重保护被告人诉权,实施人性化审判,做到文明而不失威严,严肃而不失情理,感化而不失严厉。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加大调解力度,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式,争取双方的相互谅解,使其达成调解协议。对被告人能主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且双方已就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真正实现了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该院自觉置身于市委的领导之下,积极发挥刑事审判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中的职能作用,明确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了89案127人等一批危害性较大的盗窃抢劫犯罪,使93名盗抢罪犯受到了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惩,35名被判3年以下或缓刑,还群众了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该院在做到打防结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还强化帮教工作,将思想教育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感化被告人悔过自新、重新做人,有效化解消极因素,瓦解社会对抗,防止出现新的犯罪。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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