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摸底数、建台账、定方案。对立案、审理、执行环节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摸清底数,分别建立台帐,列明案件名称、涉案人数、涉案金额、案件所处阶段等信息。逐案制定方案,确保案件及时办结。
二是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原则。依法及时保护农民工权益,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在立案、审理、执行环节从快审执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彻始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执行费。
三是多方沟通、定期协调、营造氛围。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信访、工会、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每周召开一次协调工作例会,及时处理相关的案件,确保农民工案件及时得到合法有效的解决。同时专门印制农民工维权彩页,在各建设工地、乡村埂会等集中发放,营造良好维权氛围。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实效。院各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活动中弄虚作假、隐情瞒报的严肃查处;对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引发矛盾激化、群体上访等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对成绩突出、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