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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到许昌学院对模拟法庭进行指导

  发布时间:2013-12-03 16:20:15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人才的质量,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同时积极响应全国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12月2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李晋、少审庭副庭长葛京涛应邀参加法政学院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法政学院副院长唐战立及广大法学专业师生参与了旁听。许昌电视台、许昌日报等媒体到场进行了采访报道。

    本次模拟法庭中,合议庭就被告人马某、牛某、杨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并被告人牛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模拟法庭诉讼参与人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等。审理期间,模拟庭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分为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等阶段。法庭上,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各自进行了陈述,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各方进行了质证,合议庭认真听取和分析案情,并对所举证据进行了认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与辩护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激烈的抗辩,极力主张诉求。双方灵活引用相关法条并结合此案中的有关情节,深入分析法律事实,辨析法律关系,据理力争,充分体现了法政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良好的法律运用能力。庭审最后,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案件做出了公正合理的判决。整个审判活动气氛庄重肃穆。

    庭审后,葛庭长对此次“模拟法庭”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庭审层次清晰,条理分明,充分体现了法政学院学生较高的专业素养,同时他从庭审程序的合法性、操作的规范性、法律运用的准确性等方面对参演同学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李庭长表示,此次模拟法庭同学们准备充分,效果显著,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中,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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