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许昌中院领导班子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反对“四风”为重点,深刻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省法院副院长袁永新列席会议。
为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许昌中院领导班子会前作了充分准备,班子成员学习了上级领导有关讲话精神,对照“四风”问题开展交心谈心,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亲自撰写个人剖析发言材料;许昌中院党组按照要求,提前向省法院报告了拟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邀请省法院领导到会指导。会上,班子成员分别谈了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逐个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进行了查摆和剖析,提出了具体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会议气氛热烈,发言积极,提意见中肯、真诚、客观、坦率,敢亮丑、揭丑,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袁永新副院长强调,上级法院高度重视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最高法院提出“以党建带队建”的工作思路,省法院专门建立党建指导处,出台上级法院参加下级法院民主生活会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上下级法院的监督关系。下一步,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将更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袁永新副院长指出,许昌中院党组成员对此次民主生活会十分重视,准备充分,认识到位,问题找得准,原因剖析深刻,整改目标很明确。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效,袁永新副院长要求:
一要在以后的民主生活会上加强批评,除了开展自我批评外,更要相互批评,每一个党组成员都要按照“出出汗、红红脸”的要求,对其他党组成员开展批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帮助其他同志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实现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目标。二要增强整改的针对性,要开门纳谏,通过不同形式,向退休干部、普通干警、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新闻媒体代表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整改的方向;不能为了问题而找问题,而是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增强党组的凝聚力。三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谈到的内乡县衙 “官与民”对联的要求,进一步树立民本意识、群众观念,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