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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柯远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3-12-20 09:59:13


    李柯远同志,女,汉族,198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11月在全省法院面向社会统一招考中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考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2008年的国家司法考试中以440分的总成绩荣获全市第一名,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进入魏都区法院后,李柯远同志一直在立案庭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2006至2010年,李柯远同志在立案的同时还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及全院案件收结数、上诉、改判数等各类司法数据的统计工作,2011年至今,李柯远同志在立案的同时负责诉调对接工作及申诉复查工作。李柯远同志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均有条不紊地高效完成,受到同志和领导的一致好评。2013年,为缓解魏都区法院业务庭的办案压力,李柯远同志加班加点不计得失为民二庭办结了19件案件。

    近三年来,李柯远同志工作上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工作勤奋,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所办案件质量高,无错案。李柯远同志平时注意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刻苦钻研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对待当事人耐心热情,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依法办案,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赞扬。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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