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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2-24 08:55:14


    2013年,全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和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体干警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记宗旨、甘于奉献、开拓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法院事业增光添彩,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市法院队伍士气、激发广大干警工作热情,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2013年度全市两级法院绩效考核情况,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集体三等功(8个)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禹州市人民法院范坡人民法庭

长葛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许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襄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鄢陵县人民法院屯沟人民法庭

二、个人三等功(19名)

李东彬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颜  森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科员级助理审判员  

郭林山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科员级助理审判员  

张利耸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科员级助理审判员

岳利花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科级审判员  

王德仁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    

靳炳奎  禹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继承  禹州市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郭晓玉  禹州市人民法院梁北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亚飞  长葛市人民法院老城人民法庭庭长助理  

马军平  长葛市人民法院增福庙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明宇  许昌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赵军伟  许昌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科员  

王志坚  襄城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丁慧丽  襄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裴振江  鄢陵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雷  云  鄢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菅卫华  魏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  强  魏都区人民法院督查办公室主任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完成好新时期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坚持能动司法,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和完善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法院干警队伍。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司法事业新局面,为促进许昌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3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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