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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14 10:29:25


    植树造林不仅可以绿化和美化家园,同时还可以起到扩大山林资源、防止水土流水、保护农田、调节气候、保持生态平衡等作用,是一项利在当代、造福子孙的宏伟工程。襄城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号召全院干警积极投身到植绿、爱绿、护绿的行动中来。

    3月12日上午,在植树节来临之际,襄城县人民法院按照县里统一安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十几人来到湛北乡骆驼岭村附近山区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绿化和美化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出发前风力并不算大,到达目的地后风力增大到6至7级,温度急剧下降。山窝里的狂风夹杂着尘粒和细雨肆虐地吹打着,但参与活动的干警不怕脏、不怕累,热情高涨,在县林业局专业种植师傅的指导下,挥锨挖土,拣出石块,细心地将一棵棵树苗放进挖好的穴里,再精心地盖上细土,压紧踏实,按照规范的植树方式将一株株树苗根植于土中。经过一上午的辛勤劳动,共栽种核桃树苗150余株。

    通过植树活动,不仅增强大家植树造林的绿化意识,也增强了大家关心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同时干警们以自身行动,宣传与倡导绿色文明、生态文明意识,促进了干警们的沟通与协作,营造人人植绿、人人爱绿、人人护绿的良好氛围,展现了法院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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