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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在许昌调研验收诉调对接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28 12:48:13



    3月26日至27日,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指导处副处长龙飞等一行来到许昌,验收全国部分试点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并实地调研许昌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省法院研究室主任叶慈年、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等陪同。

    3月26日,在许昌中院最高法院召开诉调对接工作会议,对许昌中院、新郑市法院、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法院等三家全国试点法院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终期评估验收。3月27日,龙飞副处长一行先后来到禹州市法院和魏都区法院,实地查看两院的诉调对接中心和涉保险纠纷调解室,了解诉调对接工作运行和非诉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翻阅诉调对接制度文件、卷宗材料和接待台帐,并与从事调解工作的法官交谈,当面询问来参加调处纠纷的群众,认真调研诉调对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

    龙飞副处长充分肯定许昌法院诉调对接工作,认为工作开展扎实,组织领导、硬件设施、制度措施、宣传协调等都非常到位,取得了很多很好的经验,效果良好;同时,通过调研,也发现了一些原来没有显现出来的问题。她指出,诉调对接工作在全国法院系统还处于试点阶段,有些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通过诉调对接方式办理的案件还不能进入法院的办案系统,下一步要对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让此类案件进入信息管理系统,以便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最高法院将在终期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调研,继续深化诉调对接工作。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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