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河南省高院刑二庭庭长陈殿福一行三人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研。许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宝生,市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全体人员及各县区法院刑事庭主管院长、庭长参加调研座谈。
陈殿福在听取完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许昌两级法院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指出许昌两级法院在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上质量高、办案规范,提出的问题也很有针对性。对于下一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陈殿福庭长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进一步增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责任感,要严格把握缓刑适用条件,审慎、正确地适用缓刑;二是要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认定案件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保证程序;三是要进一步更新观念,重视证人出庭作证。四是要重视职务犯罪案件的文书送达。职务犯罪案件的裁判文书不仅要送达被告人和辩护人,还应送达被告人所在地的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基层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五是要落实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六是要重视职务犯罪案件的公开审理、宣判,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实现办案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