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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法院贯彻落实江必新副院长调研指导精神再部署再安排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05 10:20:57


    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对许昌法院工作和教育实践活动视察督导后,许昌法院积极行动,迅速贯彻落实江必新副院长重要指示精神。5月4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许昌中院、六个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在会上,传达学习了江必新副院长分别在许昌中院和禹州市法院两个调研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中纪委、最高法院近期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和 “五一”期间全市法院审务督察情况。就学习贯彻江必新副院长重要指示精神,整改“六难三案”问题,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进行了安排部署。

    韩玉芬要求,必须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既解决好共性问题,又解决好特殊性问题,重点围绕当前法院系统表现突出的“诉讼案件立案难、有理的当事人胜诉难和执行难”“三难”问题,开展整改和落实。一要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尽快开通网上立案、远程立案,规范、简化立案手续,方便群众和外地当事人告状打官司。增加立案告知事项,不让当事人知晓诉讼权利,不跑冤枉路。培训立案庭工作人员,提升立案工作水平。发挥诉调对接功能,引导纠纷到诉外解决,缓解案多人少压力。二要着力解决诉讼难问题。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严格审限管理,限制隐性超审现象。前移审判辅助工作,减轻办案人员工作压力。持续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减轻群众诉累。审委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巡回审判,全面推行民事案件小额诉讼制度,积极探索刑事简易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深入开展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对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实行指定或交叉管辖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法官村长”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开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包案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要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加强“点对点”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尽早实现执行信息资源共享。继续推行和规范网上司法拍卖,扩大拍卖资产的范围,提高透明度和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措施,实行执行催告制度,继续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赖,加大拒执罪打击。加强与银行、工商等部门协调,建立许昌范围内的征信制度,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贷款、工商登记等。四要持续加强法院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考勤,杜绝迟到、早退等现象;发挥“人员去向指示牌”作用,防止人员脱岗,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管理。继续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进京非访、无积案、无重大工作差错”活动,提高责任意识。实行说情留痕制度,建立说情台账,严肃查处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或打招呼、说情,干扰办案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接受当事人吃请娱乐等不当利益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公布法院地址、交通指南,公开庭长、审判长、主审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到法院打官司。开展远程视频接访,方便当事人信访。发挥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的作用,为群众提供网上全程服务。全面安装使用案件信息短信告知平台,方便群众及时获知案件基本信息。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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