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襄城县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高效利用司法资源,对刑事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近日,该院一盗窃案“轻刑快办”4天审结,社会效果良好。
4月15日上午,襄城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盗窃一案。该院4月12日收到起诉书后,当天审查,当天立案。考虑到本案盗窃财产数额不大,且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无争议、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等因素,同日在向刘某送达起诉书时确定了开庭时间。同月15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对犯罪事实依法确认、犯罪嫌疑人最后陈述后,法院当庭依法以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5000元。刘某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