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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多举措贯彻落实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4-05-27 10:39:31


    全省法院召开第十九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许昌中院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六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持抓廉政教育和抓具体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加强廉政监管,规范司法行为。

    一是持续开展司法警示教育。以省法院通报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警示干警以此为戒,切实对照反思,汲取教训,消除侥幸心理,让干警思想上有触动,行为上更自觉,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充分发挥清风茶社作用。通过“品评寄语畅谈感悟”、“好家风好家规评选”、清风茶社讲廉政党课等活动,构建多方位的党风廉政教育体系,关注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通过个别谈心、提醒劝诫等方式,及时为干警拉拉袖子、扯扯耳朵,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三是深入开展司法良知教育。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深入查摆和整改“四风”问题,教育干警从敬畏人民、敬畏法律、敬畏审判事业入手,逐步强化法官职业良知、职业道德,增强思想教育的实效性。四是迅速开展集中清理干警欠贷活动。向全市两级法院所有干警发放《个人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及其他情况申报登记表》,对全市法院干警参与经济活动情况进行摸底,查清干警是否存在经商办企业、为欠债提供担保、本人及家属有经济类诉讼案件等情况,督促欠贷干警及时清欠。五是加大审务督察力度。以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的作风纪律大检查为契机,紧密结合许昌法院整治“六难、三案”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参与督查,将干警参与经商,禁烟令、禁酒令落实、接受不当利益、对待当事人态度、公车管理使用、干警值班,以及中纪委发布的8种党员干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等作为督察重点,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严格追责。六是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主体和监督责任。实行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对廉政建设负总责,明确分管副职对分管口廉政建设的责任,扭转分管副职“重管业务、轻抓廉政”的问题,努力形成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李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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