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15时30分,襄城县法院“网上法庭”首次开庭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当日下午16时成功调解。
崔某系襄城县紫云镇侯庄村人,王某系襄城县双庙乡王湾村人,两人之前均为平煤十三矿协议工。后因企业效益不好,王某借崔某5000元钱辞职外出做生意。之后,崔某与王某锋失去联系。为要回欠款,崔某向襄城县法院起诉王某。经过襄城县法院努力,终于与远在上海打工的王某取得联系。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快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征得双方同意后,确定6月6日下午,通过本院“网上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当天下午15时30分,崔某委托代理人来到“网上法庭”,王某在上海用其老板的笔记本电脑与襄城县法院“网上法庭”连接。开庭中王某表示并不是故意不还欠款,是因为电话本丢失与崔军德失联,无法偿还。经法官调解,双方消除误会,王某当庭同意第二天将欠款打入法院账户,由法院代其转交崔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