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是人民群众得以信赖的贴心人、守护神,是党和政府为之重任、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引路人,但是,有一村支书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拆迁补偿款131200元为自己购买福特轿车一辆。鄢陵县法院依法判处田某贪污罪有期徒刑十年。
2011年1月,村支书田某伙同城区征地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某(另案处理),在许昌市“香源油脂”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以田某妻子的名义伪造了一份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131200元,后田某和张某二人私分,其中张某分得30000元,下余款项田某购买福特轿车一辆。案发后,被告人田某退出个人所得赃款101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作为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征地补偿款13120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